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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

厦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纵深发展

日期:2021-08-05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光明日报记者 马跃华

  2020年,厦门市被中央依法治国办授予首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称号。如今,厦门继续发扬首创精神,锐意进取、勇立潮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在提速中超越,在超越中领跑,努力建设更高标准、更高水平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把法治作为经济特区核心竞争力

  2017年8月25日,《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社会文明若干规定》出台,实施近4年来,这部被称为“带牙齿的法规”有效治理了行人闯红灯、机动车斑马线上不礼让行人、在公共场所吸烟等不文明陋习,用法治涵养着城市文明。

  近年来,厦门市坚持把法治作为核心竞争力来抓,不断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

  厦门市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市司法局局长丁贤志告诉记者:“我们充分发挥特区立法‘试验田’作用,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及重大立法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聚焦重点领域,加强保障改善民生、生态环境保护、城市治理等方面的立法工作。从实际需要和具体情况出发,在遵循宪法规定和法律行政法规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着力先行先试,谋求创新变通,为厦门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近年来,厦门出台了全国首部促进社会文明、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保护发展闽南文化的法规,完成了首个特区社会信用立法,垃圾分类立法“厦门模式”在全国复制推广。

  打造法治化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以往,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数十种规划,在空间落位精度上差异明显,部门之间的规划信息无法共享。大部分规划按照条条管理,不可避免地出现功能冲突、规划打架。

  为解决这一问题,2014年,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国土资源部、生态环境部等四个部门联合发出通知,在28个市县开展“多规合一”试点工作,形成一个市县一本规划、一张蓝图,厦门成为改革试点唯一的副省级城市。

  厦门市对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审批事项的法律依据进行梳理,出台全国首部“多规合一”地方性法规。对《厦门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厦门市节约能源条例》等涉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7部涉及地方法规规章进行修改并印发施行。

  大悦城控股厦门城市公司报建经理庄聪伟告诉记者,在厦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少了很多环节,政府在土地出让前就把很多工作做好了,甚至拿地当天企业就可以进场。

  目前,厦门市98%的审批事项网上可办,“一趟不用跑”事项达1833项。“e政务”全国首创刷脸认证便民服务模式,覆盖123项高频事项,总办件量超过360万件。“多规合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经验在全国推广。

  “一件事一次办”成为生活常态

  在厦门,养犬市民办理养犬登记证,不再需要携带犬只集中在办证大厅窗口办理。养犬市民通过“i厦门”微信小程序、“e政务”微信公众号等渠道线上自助提交申请,携带犬只到定点宠物医院“一站式”接种疫苗、植入芯片、获得犬类免疫证,通过“e政务”服务站自助验证身份、签署“电子承诺书”,即可激活养犬登记证,办理全程只需要30分钟。

  厦门市行政审批管理局工作人员何黎程介绍,“e政务”服务站这一开放共享的便民自助终端,目前已经集合公安、人社、房管、公积金、海关等14部门。疫情期间,“e政务”服务站接入海关的“原产地证书打印”,惠及全市外贸企业近5000家,涉及出口货值约3亿美元,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这种“自助办”是厦门大力推进的“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的重要内容。厦门通过再造申请条件、申报方式、首例模式审核程序、发证方式,实施行政协助、联合踏勘、同步审批、提前服务,打通“一件事”业务链条,推出“一件事”“一窗办、一网办、掌上办、靠前办、自助办”等举措,不断提升群众异地办事体验。

  《光明日报》( 2021年08月05日 02版)

(责任编辑:李佳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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