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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丽江:首家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揭牌,让迷失方向的孩子有“家”了

日期:2021-07-19  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昆明7月18日电(记者刘呈军 通讯员龙佳瑶)7月16日,云南省丽江市玉龙县检察院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在丽江玉元食品有限公司正式揭牌成立,也是丽江首家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标志着玉龙县检察院在构建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积极投身平安玉龙建设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

  丽江市检察院、市县两级共青团、关工委、妇联、公安局、民政局、教体局及县委政法委、县工信局等单位相关领导和玉龙县检察院部分干警、丽江玉元食品有限公司员工代表参加揭牌仪式,并参观了观护教育基地。

  “前段时间,我院在办理一起偷越国边境案时,发现5名涉案的未成年人因缺乏法律常识和正确的引导,被“到国外打工可获高薪”的谎言蒙骗,从而触犯了刑法,由于涉罪情形轻微,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玉龙县检察院检察长吴洪友说,这5个孩子的遭遇和处境,让人痛心和惋惜的同时,让我们想到了更多需要教育、感化、挽救的迷途少年,想方设法创造有效的监管条件,尽快建设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

  在丽江市检察院的指导下,玉龙县检察院按照“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与辖区内社会责任感强、热心公益、具备观护条件的丽江玉元食品有限公司达成共识,探索在企业建立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并签订《玉龙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合作协议》,为涉罪未成年人搭建一个教育矫治、就业过渡、融入社会的平台,让迷失方向的孩子尽快找到“家”。

  据悉,该观护教育基地成立后,将对16周岁以上、犯罪情节较轻、主观恶性不大、在本地区无固定居所或者虽有固定居所但其监护人不能实施有效监管的触法未成年人,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经本人及其监护人同意,送往基地进行教育、改造和帮扶。

  玉元公司将会根据每个触法未成年人的特点,安排适合的工作,提供吃住,发放薪资待遇,并指派专人协助检察机关进行日常监管、教育和技能培训,切实让触法未成年人在和谐的工作环境和集体氛围中,矫治自身不良言行、树立正确的“三观”、学会一门生存技能,通过劳动增强成就感、树立自信心,为以后重新步入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建立观护教育基地,是企业积极融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一个重要途径,为犯错的少年提供心理、工作、物质方面的帮助,我们责无旁贷。”丽江玉元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李金成表示,今后将用企业自己的方式对涉罪未成年进行管理、培养和感化,希望他们能够留下来,长期在玉元公司就业。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的构建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多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推动。”、“大家将齐心协力,立足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谋划未成年人保护长远大计,共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新天地!”出席会议的各单位领导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各抒己见。


(责任编辑:周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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