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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依法依规从严惩处欺老行为 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

日期:2022-05-17  来源:山西日报

    ——山西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负责人答记者问

  根据平安中国建设协调小组安排部署,省委平安山西建设领导小组牵头,从现在起,利用半年左右时间,在山西省范围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坚决落实好老年优待政策,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坚决依法依规从严惩处欺老行为。近日,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负责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背景和重要意义,主要由哪些部门实施?

  答: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抓住老年人网络知识不足、辨识能力不强等特点,利用各种手段设置陷阱、诱导消费,给老年人造成经济损失、精神痛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是以实际行动维护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的实际举措。

  经山西省委批准,省委平安山西建设领导小组下设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简称“省专项办”),由省委政法委、省委网信办、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山西银保监局等13个单位组成,内设综合组、打击组、整治组、宣教组、服务组等5个工作组。

  此次专项行动时间为5月到10月,统筹推进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3个关键环节。3个环节前后叠加压茬推进,其中宣传发动和打击整治两个环节要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做到边宣传发动、边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优化服务“四管齐下”,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问:人民群众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深恶痛绝。这次专项行动,将重点打击整治哪些违法犯罪行为,要达到什么样的成效呢?

  答:这次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明确了十大工作重点。分别是:利用互联网、手机App等设置“套路”,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等涉诈问题隐患。以养老服务为名进行诈骗的问题隐患,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等场所。骗取国家优惠政策,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等涉诈问题隐患。整治商品住房销售中以“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等涉诈问题隐患,以及违规在城市街面张贴养老产品宣传广告的行为,防止对老年人误导和“洗脑”。打击查处老年人旅游、艺术品经营等领域涉诈违法违规行为。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人员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等违法行为。涉老“食品”“保健品”以及其他产品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虚假宣传等违规经营行为。以投资养老项目、发展养老事业为名,通过诱骗老年人群体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投资入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诈骗的问题隐患。涉及养老保险的诈骗问题隐患。以老年婚恋为名进行诈骗,以向老年人提供生活便利、精神慰藉以及帮助老年人子女就业、升职、诉讼等名义进行诈骗的问题隐患。

  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将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明确了强化宣传教育、畅通举报渠道、突出精准打击、坚持打伞破网、全力追赃挽损、引深综合整治、优化服务保障、建立长效机制等八个方面的工作举措,确保取得五方面的明显成效。

  打击成效:要向养老诈骗犯罪发起强大攻势,尽快依法打掉一批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使违法犯罪分子受到强大震慑,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

  整治成效:要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领域涉诈问题,整治规范一批养老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切实防控因养老诈骗引发的涉稳风险。

  教育成效:要曝光一批涉养老诈骗犯罪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进一步形成养老诈骗“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

  服务成效:要着力改善养老服务和养老产品供给,大力促进养老事业更好发展,统筹推动老年人养老服务、健康服务、社会保障、社会参与、权益保障等工作,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

  制度成效:要针对养老诈骗暴露出的共性问题、专项行动积累的有益经验,完善相关法律政策、管理制度,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打击整治成果,走出一条规范养老秩序、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的山西路径。

  问:这次专项行动,与老百姓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社会各界非常关注。如果群众要提供举报线索,可以通过哪些渠道反映?

  答:专项行动启动以来,山西省专项行动办已经在“山西政法”微信公众号链接了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开通“养老诈骗”举报通道,广泛接收群众举报线索。各成员单位和各地积极畅通举报渠道,对收集到的举报线索和上级转办的线索尽快核实、查办、反馈,有效回应群众诉求,积极落实保护举报人措施,切实消除后顾之忧。   (文/陈俊琦)


(责任编辑:王秀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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